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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2015-01-06 21:44     (阅读:)

陕教生〔2014〕14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力推动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2015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共计33.8万人,比2014年增加3.2万人,增幅为10.8%,总量达历史最高水平,就业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高等院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要求,以服务陕西经济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大力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确保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基本稳定,就业人数持续增加,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人数明显增多,总体就业质量不断提升。

二、力争自主创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各高校要把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列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及有关院系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协调机构,将创业教育纳入课程体系,融入专业课教学,渗透到就业指导课程之中,积极开展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社团活动等,丰富学生的创业知识和创业体验。实施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有条件的学校,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措施,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为学生创业提供场地、培训、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支持,切实扶持一批毕业生实现自主创业。要开辟专门场所用于学生创业创新实践活动。

三、不断提升就业指导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将就业指导课作为公共必修课,制订完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按规定落实课时。要建立健全就业指导机构和教研机构,充实人员,整合力量,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就业创业教育规律的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要通过开展就业指导课程观摩、评选等活动,建设一批精品课程、示范课程,进一步提升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水平。

四、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各高校要积极主动加强和用人单位的联系,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就业信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好各校园招聘活动,全省大型专场招聘会不少于100场、校园招聘会不少于10000场次。充分利用各种网络、信息平台,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省上还将针对一些部门和行业组织专场招聘会。有关高校承办的大型专场招聘会都要向兄弟院校毕业生开放,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积极动员引导陕西籍毕业生到省外就业,特别是到二、三线城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积极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统筹实施好基层就业项目,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继续实施“离校未就业促进计划”。

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残疾和少数民族毕业生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和“一对一”就业帮扶。要积极帮助这部分学生争取就业补助资金。

各高校要继续完善信息平台,为优化就业服务提供保障。要结合实际,不断更新优化就业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为毕业生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

要加大对国家、省上有关促进大学生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让每一名毕业生都知晓。

五、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各高校要适应需求,科学定位,办出特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加强对各类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分析,不断调整和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在编制招生计划时,要召开有招生部门和就业部门人员参加的论证会,对新生报到状况和就业状况不佳的专业进行客观分析,区别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各高校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的联系与合作,共建以促进就业为目的实习实训基地,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要高度重视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各高校都要有领导负责、有机构和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到2015年9月省上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年底所有普通高校均要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六、认真做好就业数据报送工作。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49号),进一步完善就业数据收集、报送机制,确保每月10号、20号、月底最后一天按时上报。要建立就业数据内部核查机制,加强就业数据统计的过程管理,上报的数据要经就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同时报分管校领导知晓,还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就业数据进行核查,特别是要告知每一名毕业生9月1日前可在新职业网和学信网查询核实本人的就业去向。省教育厅也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各校上报的就业数据进行核查。

七、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继续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深入实施“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就业、招生、教学、学生工作等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条件保障,切实落实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省教育厅将开展示范性就业指导机构的认定工作。

                                                           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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