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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教育(体育)局2017年人才引进公告
2017-05-02 09:22     (点击数:)

    为促进尼木县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按照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引进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藏教师[2017]23号)和《拉萨市教育局2017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拉教发[2017]64号)要求和部署,尼木县教体局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2017年继续面向全国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拉萨市尼木县教育系统工作,引进人员不限户籍(除西藏户籍、西藏生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引进人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属国家统招的2017年非西藏生源、非西藏户籍、非西藏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能吃苦耐劳,扎根西藏,并能在拉萨市尼木县教育系统坚持工作8年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热爱西藏,志愿到西藏工作,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5.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身体健康,适应高原环境;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学籍的;

 (4)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专业要求及引进人才数量

    中学英语(3名)、小学语文(5名)、小学数学(7名)、音乐(3名)、体育(2名)、美术(3名)、幼师(8名)。

    三、引进程序

  (1)报名

    请符合引进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将简历发送至邮箱:313352697@qq.com,简历命名格式为:姓名+岗位+手机号。

 (2)资格审查和面试

    拉萨市尼木县教体局组织专门人员对投递简历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根据实际简历投递情况调整面试时间及路线(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审查个人简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所在院系须盖章)、相关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面试通过后,签订进藏工作协议。

    四、相关待遇

    1、政治待遇

    引进人才被录用后,不需要参加西藏自治区公开招录,纳入国家事业编制,享受拉萨市尼木县正式教师同等工资、医疗、农牧交通生活补贴及带薪休假待遇。

    2、工资待遇

    我县工资水平:县城应发7800多,二类近乡村8200多,三类9200多。再加每年包干路费外地籍1万以上,每月按职称发放话费最低100元。边远学校还有特殊津贴。

    其他

    录用到拉萨市尼木县的引进人才,由学校解决周转房。

    五、录用及服务期限

    引进人员在拉萨市尼木县教育系统工作试用期为一年。录用后在尼木县教育系统服务最低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一年),在服务期内调离的按协议条例执行。

    六、备注:凡有意愿赴尼木县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除了要准备1份个人简历及学籍档案外,还需提前准备本年度体检表(县级以上)1份。

    联 系 人:侯山林(1588908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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